2006年5月23日 星期二

康X專利商標事務所的反效果廣告信?

前些日子收到一封廣告信,標題是「專利商標服務」,內容是位在台北汐止「康X專利商標事務所 」的服務內容,看格式應該是找廣告信業者代發的廣告信。

台 灣目前還沒有一套能有效反制這種濫發廣告信的相關法令,所以廣告信發送業者仍然處於三不管的灰色地帶。然而「康X專利商標事務所 」是搞商標法律相關業務的公司,於法雖然無法可管,但是在道德上則是不應該發送廣告信這種東西的。從商業運作上來說,發廣告信是一種可以用的手段,只是, 以這家公司的業務是在處理法律相關事務的定位來看,我個人無法對這家公司產生信任感,也不會想找這家公司做任何案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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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啊,這些廣告信業者真該罰他們抄整本論語一億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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