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2月24日 星期五

沒那個屁股就別吃那個瀉藥~

看到一則報導:卡債風暴/上百位卡奴按鈴申告 將控龔照勝瀆職
(在此稱讚東森新聞報一下,不像 udn 過期新聞就不見還死要錢)

信用卡從當年引進台灣的遊戲規則就是年利率 20% 左右,除了某些銀行優惠老用戶可能調降到12%甚至是10%以外,幾乎沒有變動過。

然 而當年現金卡這種東西的發行,以及萬惡銀行以高密度慫恿性的廣告嚴重影響下,改變了這個世代年輕人的想法,甚至還有認為錢隨便就可以借到拿來快樂的花 用,卻沒有想到還錢的結果,或是以為父母一定會幫忙還錢給銀行......哪有這種好事?現在竟然還把自己犯下的錯誤歸咎到政府官員頭上?某種程度上來說, 這些政府官員還真是相當無辜。

看看上面的新聞竟然還有人卡債三百萬,這實在太誇張了,真的有這種需要的話不會去找小額信代之類利息比較少的方式嗎?以卡養卡是自找死路,怪得了誰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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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這個人現實了點,看到那種為了病痛欠下高額醫藥費的,都會覺得怎麼不乾脆一點放棄掉,沒有辜老孫老那種身家哪經得起這種情況,台灣的醫療福利制度又不像美國那麼完善,撐下去只是拖垮了一家人......

1 則留言:

泰樂 提到...

其實政府也蠻該死的,公教人員領18%優惠利率就是不公不義,那年利率超過20%(複利計算)的銀行說它是罪該萬死好像也沒錯。